历下区解放路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6-01-31 11:26: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历下区解放路街道办事处在综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解放路街道办事处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5〕5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济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济政办发〔2025〕2号)
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全面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存在问题,研究下一步改进措施,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本报告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